一名荷兰籍男子在新加坡当地设投资公司进行所谓的“庞氏骗局”,他以与加密货币挖矿公司合作的名义,谎称拥有大量挖矿机器,招募了三人一同策划欺骗活动。这一团伙声称与一家位于中国云南的加密货币挖矿公司合作,拥有后者30万台挖矿机器的七成所有权。他们承诺投资者每日可获得0.5%的投资利润,但实际上并未与这家公司合作,也没有实际的挖矿机器。相反,A&A使用新投资者的资金来支付“利润”给旧投资者,以此维持骗局。在此过程中,该公司A&A Blockchain Innovation私人有限公司的主席杨斌扮演了关键角色。在其中一名同伙已被判刑后,主谋杨斌也在8月26日于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了8项罪名,最终被判六年监禁并罚款1万6000元。此前,另一名与此案相关的A&A CTO王兴鸿已于8月10日因参与加密货币旁氏骗局被判处五年监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