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弥补信用卡欠款,一名待业的大学生小吴(化名)决定冒险,与洗钱公司合作,通过倒卖虚拟货币获取利益。这一行为最终导致他于2024年7月26日被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小吴的行为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在这一案件中,小吴涉及的银行卡账户被用于洗钱,总交易金额达2.5万余元,他个人非法获利约5000元。该案件起源于2023年12月22日的一次群众报案,警方发现小吴涉及一起诈骗案件,被骗金额为3830元,其中部分款项进入了他的账户。经过进一步调查,警方确定小吴的银行卡账户被用于洗钱,并于7月11日对其提起公诉。最终,法院依据相关法律作出了上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