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报道,一名名为张某的网络公司区块链工程师,在参与公司开发某项目期间,得知项目账户中存有大量的以太坊,便动起了歪心思。他以“代码学习”为由,向同事索要超出其工作权限范围的程序代码和私钥。随后,张某加入了某个“技术交流群”,该群内的成员能够通过破解代码来获取虚拟货币进行套利。张某将代码和私钥分享至该群,并邀请群成员Jack破解代码并攻击公司账户,最终获取了106.15个以太坊。张某声称,他将所获以太坊进行了“洗币”操作,计划待价格上涨后再进行分配。之后,张某将以太坊兑换成其他形式的货币,并通过妻子等多个账户转移,最后转回其本人账户。当公司发现账户中的虚拟货币被盗后,立即报案。检察院对此案进行了起诉,昌平法院组成合议庭,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经过审理,法院认为张某违反规定,向他人索要程序代码和私钥,非法获取公司计算机系统中的以太坊信息,并将部分以太坊交易获利。最终,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罚金人民币六万元。此外,还追缴张某的违法所得38329.76元,并依法予以没收。一审判决后,张某提出上诉,但二审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目前,案件已正式生效。